公告公示

绥中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

作者:绥中县 点击次数:109 发布时间:2021-03-04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绥中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一、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目的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文件精神,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要定期与分管补贴工作的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监督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三、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内容

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尤其在政策宣传公示、落实补贴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补贴对象确定、受益公示、供货核实、补贴资金额度使用、信息档案建立等环节加强监督,严禁指定经销商和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同时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管,在经销企业经营条件、资质、落实购销合同、销售台账、执行明码标价等方面监督经销企业规范参与补贴的经营行为,严禁企业借机乱涨价。要通过科学设定权力,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程序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重点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四、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措施

围绕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规范。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

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问题解决的程序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抓紧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同步跟进教育、培训、督查、评估、考核、整改等各项配套措施。要把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坚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